天寶14年(755年)12月22日,唐玄宗在臨潼華清池得知6天前安祿山在范陽起兵叛亂。 華清池和范陽相距3000里,相當於信使每天要跑500里。 唐尺合0.303米,500里約合現代227公里。 這還不是古代最快的”特快專遞”,”八百里加急”才是跑死馬的節奏。
它始於殷商,成於秦漢,盛於隋唐,衰於清末。 據《夢溪筆談》記載,“驛傳舊有三等,曰步遞、馬遞、急腳遞。” 此外,還有車遞、船遞等。
《史記》中記載有”千里馬”,能夠”日行千里,夜行八百”。 用千里馬跑快遞,”八百里加急”那都不是事兒。 其實,這是人們對千里馬的誤解。 周朝時,1里約合300米,因此,千里馬一天的行程不過是300公里,時速只有30公里而已。 何況千里馬數量稀少,根本無法滿足驛傳的需要。
唐玄宗在位之際,全國建有水陸驛站1639個,從業人員超過2萬人,其中驛夫1.7萬人。 據《唐六典》記載,全國驛站分六等。 位於長安的”都亭驛”最大,有驛夫25人,其他驛站配備驛夫20人至2人,驛馬60匹至8匹。 而水驛按驛務繁忙程度分為三等,配驛夫12人、9人和6人。
北宋神宗時,建立了”金字牌急腳遞”制度,朝廷要求:“非緊急邊事,毋得擅發急遞。” 元豐年間,西夏劍指陝西綏德,又動用80萬人圍攻甘肅蘭州。 神宗用金字牌急腳遞指揮陝西不離不棄延路作戰,一時間驛夫“過如飛電,望之者無不避路”, “日行五百里, 不分晝夜鳴鈴走遞,前鋪聞鈴,預備人出鋪就道交受”。
元朝的《經世大典》稱:“大元立國以來,以軍驛為重。” 由遊牧民族建立的元朝,馬匹資源十分豐富,平均每驛馬匹超過80匹,而奉元路秦川驛有驛馬253匹。 元亡明興,朱元璋登基未滿一個月,就下令設置:“各處水馬站及遞運所、急遞鋪。” 明成祖遷都之後,開通了連接13個布政司的七大驛路幹線。
進入清朝,建立了由近2000個驛站和14000多個遞鋪組成的郵驛網路,有7萬多名驛夫和4萬多鋪兵從事郵驛業務。 此外,以北京為中心,驛路分為官馬北路、官馬南路和官馬西路三大系統,便於朝廷傳遞文書和運輸物資。 有了完善的驛站和驛路系統,為”八百里加急”奠定了良好的基礎。
秦朝”尚黑”,數位”尚六”,當時”車同軌”規定一律”乘六輿”,因此驛夫身穿黑色工作服”乘六馬”。 漢朝時,驛夫的服色從黑變紅。 據《後漢書》記載:“驛馬三十里一置,卒皆赤绛绛云云。” 說明紅色頭巾、紅色袖套和”赤白囊”,是東漢驛夫的標配。
兩宋時,供職於”急遞鋪”和”斥堠鋪”的驛夫一年有春、夏、冬三套工作服。 而元朝驛夫則配備了蓑衣,確保驛夫能夠風雨無阻的趕路。 鑒於馬的體力和速度有限,驛夫每過一個驛站,就換一匹休整好的驛馬,做到換馬不換人,這需要驛夫和驛站之間密切協作,相互配合。
對驛傳的制度管理,有助於提升自身的效率。 唐朝規定驛夫抵驛,必須換馬,違者”杖八十”。 文書在驛遞中延誤,晚到一天杖八十,兩天加倍,最重可處徒刑兩年。 若重要文書出現延誤,罪加三等,因延誤產生重大後果,可處絞刑。 此外,驛長每年必須呈報驛馬死損肥瘠情況,以及當年日常經費支出情況。 “八百里加急”創造的神奇速度,關鍵靠的是人。
唐朝文學家段成式的《酉陽雜俎》中稱:“平原郡貢糖蟹,採於河間界。 每年生貢,斬冰火照,懸老犬肉,蟹覺老犬肉即浮,因取之。 一枚直百金。 以氈密束於驛馬,馳至於京。 “也就是說從山東進貢的螃蟹,用毛氈密封後,用驛馬快速送到長安。
明朝詩人於慎行寫有”六月鲥魚帶雪寒,三千江路到長安”的詩句。 《萬曆野獲編》中記載:“惟鮮鲥則以五月十五日進鮮於孝陵,始開船,限定六月末旬到京…… 其船晝夜前征,所至求冰易換,急如星火。 “可見生鮮貨物加入了驛遞的行列。
眾所周知,絲綢之路是最早的驛路之一。 驛夫奔波在驛道上,除上交換文書之外,還運輸著來自異國的珠寶、香料、皮貨、食物等,僅名貴香料就超過100種。 “生鮮速遞”和”海外購”,為”八百里加急”創造了條件。
實質上朝廷對此早有規定。 步遞適合短途傳遞和普通郵件。 秦漢時期,要求驛夫每個時辰要走10里,而且郵件必須當天送完。 陳末隋初有個叫”麥鐵杖”的快遞小哥,“日行五百里,走及奔馬”,曾夜送诏書,從建康到徐州”夜至旦還”。 麥鐵杖達到了步遞的極限,不過是個例而已。
漢朝以後,出現了以馬遞為主的”特快專遞”,這對驛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 南北朝時,身負加急公文的驛夫每天至少要跑200公里。 隋唐時期,朝廷對陸路驛速有明確的”程限”:傳馬日走 4 驛,乘驛馬日走 6驛,按每30里一驛算,日走 120 里至 180 里。 若情況緊急,要求日馳10驛,相當於每天要跑300里。 如送赦書,則要日行約16驛,行程500里。
《隨園筆記》稱,宋朝的急腳遞能”日行六百里”,約合現在不到250公里的距離。 三藩之亂時,從昆明到北京,近3000公里的路程,清朝驛夫僅用9天完成快遞簽收。 馬遞的速度由600里進一步提高到800里。
水陸聯遞也是古代常用的一種快遞方式。 唐朝天寶年間,玄宗為討好楊貴妃,下令嶺南進貢荔枝。 驛夫藉助大運河的便利,舟馬銜接,“走數千里,味未變已至京師”。 另外,唐朝規定車遞速度每天不得低於120里。 隨著社會的進步,快遞的需求逐步提升,這才催生出”八百里加急”。
唐朝詩人岑參有詩雲:「一驛過一驛,驛騎如星流; 平明發鹹陽,暮及隴山頭。 “生動表現了驛遞的繁忙和辛勞。 隋唐時期,”八百里加急”是國力強盛的標誌。 時至清末,這一速度又成了社會落後的象徵。 1913年1月,北洋政府鑒於近代郵政業已取代驛傳制度,宣布撤銷驛站,延續數千年的驛傳制度走向了終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