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於 2020 年 7 月 27 日2020 年 7 月 28 日 作者: 恆行之友8月2日 : 取消公開遠足活動 🈲️止2人以上聚集。 任何人參加受禁聚集,組織受禁聚集,或擁有,控制或經營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,最高可罰款$25,000元及監禁六個月。參加聚集的人,會被定額罰款$2,000元,已解除該罪行法律責任。